讲座记录 / 林慧贞 / 2003-11
“人走以后,家里通常会留下很多东西。”
“有些不能急着收。但也不能一直不收。”
“不是东西拿走了,人就没了。”
讲义后半写得更直白:照片可以先留,等能准确画出记得的样子以后,再把旧照片收进盒里;录音可以听,但要有停止的一天;物品最后应分给仍在生活的人。
讲义末页仍保留“五项完成日期”:收照、停录、封存、说毕、分物。
讲义问答节录
问:要是我收了照片,以后忘了他的脸怎么办?
林:你现在每天看,也不等于以后就不会忘。记得多少不是考核。
问:录音是不是应该多备份几份?
林:重要的先备一份。别因为怕坏掉,最后每天只剩下检查文件。
问:东西给别人以后后悔呢?
林:先给最确定的。三五件留着没有问题,但别把整个屋子都变成不能碰。
同页页脚另印:“下次来访前,可自行决定是否继续;结束亦登记。”
同场活动记录
讲义并不是正式课程。2003年11月那次交流借用社区二楼活动室,共十一人到场。记录人写:暖气太足,后半场开了窗;一人提前去接孩子;茶叶不够,最后只倒白水。
会后物品
旧相册2本、围巾1条、工具盒1只。全部由本人带回,没有留在活动室。
下次约定
不是“继续五还”,而是“愿意再来的人下月第二个周六见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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