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期重复一段很普通的晚饭问话。公开卷保留生活记录,并按原主题收在还口卷。
按卷次阅览第一则 →以下资料由本人或家属同意公开。建议按卷次顺序先看陈素琴,再看梁伟;未登记丧亲对象的住宿成员资料放在后续另卷中补读。
第12辑 · 第二则梁伟 / 还耳
音频转写与本人整理页装订在同一卷内。本辑按卷次从第一则续读。
另卷保存住宿成员资料
未登记丧亲对象者不并入第12辑,材料以住宿、通信与值日登记为主。
公开原则
公开稿按原登记主题编排。编辑时只删联系电话、住址和具体单位;菜价、公交、医院缴费、搬家纸箱等与身份无关的日常内容照原稿保留。
陈素琴、梁伟的资料仍列在“归席见证”。未登记丧亲对象的住宿成员材料按另一卷号保存。
附页 · 公开与隐去规则(1组)
公开材料说明
成员材料上线前需本人或家属签字。电话、工作单位、详细住址一律删去;菜价、公交、缴费、购物清单等与个人身份无关的生活内容通常不删。
2013年以后,有成员要求撤下正面照片,只保留物件和文字。本站因此常出现“有记录、无人物照片”的页面。公开资料不按点击量调整,也不把成员经历写成“见证奇迹”。
资料室便签
“陈素琴:可公开菜市场记录,不放住址。梁伟:音频本人同意,孩子正面照不放。住宿卷:地址只写关系,不写门牌。”
现行法门引用卷
《五还法门》公开说明引用“归席见证第12辑”作为还口、还耳的实例卷。该卷现存两则公开记录。
本辑公开顺序为:第一则陈素琴,第二则梁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