游玩前须知
电影段落可点击画面或按空格 / Enter继续;案件袋可回看证物、已确认事实与人物资料。普通模式可按 H 打开提示,按 F 打开案件袋,按 M 切换声音。
若只想无误通关,建议先把每一阶段能打开的原件都读一遍。错误不会导致死档,但会计入结局页的“错误判断”。
无误通关速览
- 讯问陈默“为什么来、凶器是什么”;现场检查书桌和倒地处,查看E01、E02,提交“可以对应”。
- 检查抽屉,判定“不一致”;回讯问室再次确认“第二层”,再将E03放上讯问桌。
- 为六条记录填写直接对象,最后出现邱承本人的是20:36电梯画面。
- 调取E15,讯问陈默到离时间,再用E15对质。
- 书店时间线按 E16消息 → E12急救 → E15到场 排列。
- 物业日志只选 LOGIN、QUERY;随后收集可选E18。
- 法医复核选 E16消息 / 不兼容 / 可以分开。
- 补充讯问时依次放入E16与E15;终局选择四段责任链及“分别认定”。
阶段一:案件移送核验
签收卷宗,完成开场
点击“签收卷宗”,看完陈默主动投案的讯问片段。进入案卷室后,先完成程序清单,不要提前推断口供真假。
讯问室:听两项关键回答
进入“讯问室03”,依次点击:
- 为什么主动投案?——陈默回答“人是我杀的”。
- 凶器是什么?——陈默指认桌边黄铜书挡。
点击后E01《第一次讯问录像转写》会视为已阅。
4-702现场:书桌与倒地位置
在现场大图中点击右侧书桌区域,选择“调取E02黄铜书挡原件”;再点击左下方“倒地位置”。可点击区不会发光,移动鼠标寻找指针变化即可。
提交移送核验
确认E01与E02已阅后回案卷室。程序清单全绿时点击“提交移送核验”,选择 可以对应。此时口供中的凶器、现场物件与倒地位置确实能相互对应。
阶段二:抽屉层数矛盾
现场检查左侧抽屉柜
回到4-702,点击书桌左侧抽屉柜。E03写明黄铜书挡采集于第一层抽屉;第一次口供则称放回第二层抽屉。比较题选择 不一致。
回讯问室复听并再次确认
先点击“后来怎么处理凶器?”,再点击新出现的“再确认一次:哪一层?”。陈默两次都坚持是左边第二层。
用E03对质
讯问桌下方出现已阅材料时,点击E03《物证定位照片》把它放上桌。系统确认同一物证的层数记录矛盾,原移送意见暂缓,案件转入补充复核。
阶段三:拆开六条“邱承仍在活动”记录
每张记录必须先点“打开原件”,输入框才会启用。填写的不是“谁做了”,而是系统直接记录到什么。下表中的任一关键词都可通过:
| 材料 | 时间 | 建议填写 | 它不能直接证明 |
|---|---|---|---|
| E11 电梯视频 | 20:36 | 邱承 / 人脸 / 面部 / 本人 | — 这是唯一直接看见人的一条 |
| E05 移动支付 | 21:18 | 账户 / 手机 / 设备 / 交易 | 付款者一定是邱承本人 |
| E07 门禁记录 | 21:24 | 门卡 / 住户卡 / 卡号 / Q-4702 | 刷卡者的面部与身份 |
| E08 智能水表 | 21:31 | 用水 / 水量 / 18.6 / 水表 | 是谁在房间用水 |
| E09 快递柜 | 21:38 | 柜门 / 开启 / 快递柜 / 7-14 | 开柜者一定是邱承 |
| E10 网约车订单 | 21:52 | 订单 / 账户 / 下单 / 叫车 | 乘客一定是邱承 |
六条全部登记后,题目问“最后一条直接确认邱承本人出现的记录”。选择 20:36 电梯画面,不要选21:18支付或21:52叫车。
为什么支付、门禁、取件和叫车不能证明本人?
阶段四:核对陈默真正的到场时间
视频室调取E15
在页面下方点击“调取B2停车场 / 消防梯片段”。E15显示陈默车辆21:27进车库、本人21:29进入B座。
讯问陈默并出示E15
回讯问室,点击“你几点到、几点离开?”。陈默声称21:45左右到、21:58左右离开。随后点击讯问桌上的E15进行对质,解锁迟夏书店。
阶段五:迟夏书店时间线
进入迟夏书店,打开E16消息缓存与E12急救缓存。E15此前已经查看,因此三份原件齐全后会出现时间带。
“他倒下了,还在喘。”
建立后约4秒结束
进入B座
按上面的顺序点击:E16消息 → E12急救 → E15陈默到场,再提交。由此确认林夏在陈默到场前39分钟就知道邱承倒地,且曾经拨打120又中断。
阶段六:物业设备审计
打开E14原始日志
进入物业值班室,点击“打开E14原始日志”。日志显示赵序21:06登录终端,21:08查询门禁,21:10查询住户卡序列。
只勾选真实出现的操作
五个选项中只选择 LOGIN 与 QUERY。不要选择WRITE、DELETE或TIME_EDIT;没有证据证明赵序改写、删除或修改时间戳。
务必收集可选E18
审计通过并看完过场后,物业页面会出现“11秒自动录音索引”。点击 加入卷宗(可选)。转写内容为:林夏“我打120。”赵序“先别——我过去。”
E18不阻断主线,但要获得“完整复核”结局必须收集。
阶段七:法医与急救时间窗
进入法医复核室,依次查看E17《法医底稿》与E12《急救缓存》。结合已经看过的E16、E15,三道题这样选择:
| 问题 | 正确选择 | 理由 |
|---|---|---|
| 哪份材料说明20:50时仍有自主呼吸? | E16消息 | 林夏明确写“还在喘” |
| 21:29才进楼,与20:50前冲突是否兼容? | 不兼容 | 陈默不可能参与最初冲突 |
| 初始伤害和之后是否及时救助能否分开评价? | 可以分开 | 法医确认伤后仍可能存在救助窗口 |
阶段八:取得第二份口供
回到讯问室,点击新问题:“20:50林夏已经知道邱承倒下。你那时在哪里?”陈默承认自己到场时邱承已经倒在那里。
讯问桌会出现E16与E15。两份都要点击放上桌,顺序不限:
- E16 林夏20:50消息——冲突已经发生,邱承仍在喘。
- E15 陈默21:29到场——陈默不可能亲历最初冲突。
两份材料齐全后触发“第二份口供”:第一份口供里大多数细节来自陈默事后到场所见或他人转述,而不是亲历杀人过程。
终局:四段责任链的正确填法
每张责任卡要选一名主要行为人和两份关键材料。每段任选下列一组有效证据即可:
① 最初伤害
主要行为人:林夏
E11 + E02或 E16 + E02即“电梯画面+黄铜书挡”或“消息+黄铜书挡”。
② 救助中断
主要行为人:林夏 / 赵序
E12 + E17或 E16 + E17即“急救缓存+法医底稿”或“消息+法医底稿”。
③ 事后时间线设计
主要行为人:赵序
E14 + 任一载体记录E14搭配E07门禁、E05支付、E08水表、E09快递柜或E10叫车中的任意一份。
④ 虚假自首
主要行为人:陈默
E01 + E15或 E01 + E03即“第一次口供+到场记录”或“第一次口供+抽屉定位”。
最后的“案件模型”选择 四段行为分别认定,再点击“生成补充复核意见”。选择“陈默单独故意杀人”或“三人共同预谋杀人”都无法解释全部材料。
案件真相
林夏在最初冲突中用黄铜书挡伤害邱承。20:50邱承仍在呼吸,她20:52拨打120,却在赵序介入后中断求助。熟悉系统边界的赵序没有篡改数据库,而是利用手机、住户卡、用水、快递柜和叫车记录,拼出一条“邱承伤后仍持续活动”的假象。陈默21:29才到场,随后根据现场所见和转述细节编造完整口供,试图独自承担案件。
三类结局与完整复核条件
| 结局 | 精确条件 | 建议 |
|---|---|---|
| 结局·完整复核 | E18已入卷 + 冯越与钟嘉两人都完成补录 | 推荐首周目直接完成 |
| 结局·第二份口供 | 只满足E18或“两名证人均补录”中的一项 | 有扩展材料,但附件未齐 |
| 结局·分层责任 | 未收E18,且没有同时完成两名证人补录 | 主线仍可正常通关 |
两名证人分别补充了什么?
- 冯越:21:20—21:30离岗抽烟,只能看到门禁系统记录,没有看清刷卡者的脸。
- 钟嘉:21:38只听到7-14号柜提示音,没有看见开柜者;原笔录里的“邱承取件”是后来补上的主语。
证人支线在阶段四开始即可进入;E18则要在物业审计通过后收集。漏掉后仍可返回对应场所补齐,只要尚未提交终局。
通关后复盘题答案
供述来源复盘
| 第一份口供中的话 | 正确来源 |
|---|---|
| “桌边那只黄铜书挡。” | 事后到场所见 |
| “他倒在书桌右边。” | 事后到场所见 |
| “放回第二层抽屉。” | 转述细节偏差 |
| “21点45分左右到。” | 为配合口供编造的时间 |
证词边界复盘
| 陈述 | 证据层级 |
|---|---|
| 冯越:“21:24有人刷卡进入。” | 系统记录 / 间接信息 |
| 钟嘉:“21:38我听见7-14柜门提示音。” | 直接听见 / 直接感知 |
| 韩川:“21:18之后邱承仍在活动。” | 推论 / 解释 |
| 孙岚:“陈默回答第二层很快。” | 直接观察 |
独立复核二周目
通关后首页会解锁“独立复核二周目”。该模式隐藏程序清单与提示,并打乱六条电子记录的出现顺序;谜底和责任链不变,适合检验自己是否真正掌握了“记录对象≠行为人”的推理原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