荔州市公安局 · 刑侦案件移送卷
CASE NO.17 / TRANSFER FILE
第二份口供
第17号案件 · 移送材料核验
死者
邱承 / 38岁
到案人员
陈默 / 主动投案
地点
西河公寓 B座4-702
卷宗
讯问、现场、物证材料齐备
你接手的是一份等待移送的卷宗。按程序核对材料是否对应。
签收卷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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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卷室
移送材料核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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